全国服务热线 13950051603

福建办危化证,需要了解那些事项?

发布:2022-12-26 11:23,更新:2024-05-06 08:31

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经营许可吗?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2015年,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就是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目录》共2828个条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对于闪点小于等于60摄氏度的混合物,以及含《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成分含量大于等于70%的混合物进行了规定,经营这两类混合物也是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原安全监管总局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实行的许可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这也就是说不管是批发还是零售,只要经营危化品,都必须要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

  • 地址:思明区厦禾路988号10楼/19楼
  • 邮编:361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林志辉
  • 手机:13950051603
  • Email:13950051603@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