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26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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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需要的条件:
1、经营、储存场所应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
2、经营面积(不含库房)不小于60平方米。在(危险化学品或建材油漆经营)市场租用的门面不小于20平方米。
3、店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
4、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化品,其存放总质量不超过1吨。
5、店面与备货库房应有实墙相隔,备货库房中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公斤,总质量不能超过2吨。
6、零售业务的店面及备货库房应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或经安全评价机构评价符合安全条件。
流程:
首先、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并提交资料
到市政府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申请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应资料;
第二步、管理部门审查
相关办理部门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缺的所有事项;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查;
第三步、相关部门同意并下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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