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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稽查通知,如何辨别真假,请看税务稽查流程要点!

发布:2022-01-02 19:49,更新:2024-11-21 08:31

近日有不法分子冒用税务机关名义与企业联系,谎称要对企业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并通过添加QQ、微信好友等方式拉企业进入提前包装好的群里,接受所谓的“稽查通知”。正值8月11日起,《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开始施行,结合已出现的相关手段,我们梳理了税务稽查流程要点,一起来学习,增强辨析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正规的税务稽查

  1. 检查前,稽查局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请大家警惕诈骗分子总是想方设法忽悠企业财务人员入群。群里有诈骗分子成“税务人员”和企业“老板”。“老板”一边与“税务人员”寒暄,一边向财务下达指令,要求配合工作,准备好检查资料。

  

2. 正规的税务稽查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退还账簿资料时,应当由被查对象核对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签章确认。

  不要理睬诈骗分子在骗取企业财务人员信任后,由成企业“老板”的诈骗分子要求向陌生账户进行转账操作。

部分财务人员转账后,才醒悟过来,已为时晚矣。

  

  3. 正规的税务稽查在税务稽查检查后,确定纳税人涉及稽查补税或行政处罚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文书。

 

 4. 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机构送达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依法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及时将有关凭证送达被执行人。

  

5. 提示:企业财税人员若接到税务稽查类电话,可以通过纳税服务热线(12366)等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求证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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