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950051603
公司新闻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年检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4-15 14:07 更新时间: 2024-11-28 08:3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联系方式

  • 地址:思明区厦禾路988号10楼/19楼
  • 邮编:361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林志辉
  • 手机:13950051603
  • Email:13950051603@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