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闽粤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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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的记录仪。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7.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8.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9.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砖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砖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砖业技术职称。
10.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12、找我们代办可提供一条龙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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