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4-11-22
展开全文
其他新闻
- 税务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2024-11-22
- 厦门代理记账常见问题及解答 2024-11-22
- 福建办危化证,需要了解那些事项? 2024-11-22
- 厦门代理记账公司怎么选择 2024-11-22
- 创业需知 公司注册资本千万不能乱登记 2024-11-22
- 泉州企业注销社保怎么处理? 2024-11-22
- 泉州汽车租赁公司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 2024-11-22
- 厦门注册公司核名被驳回怎么办? 2024-11-22
- 个体工商户法人年龄要求 2024-11-22
- 监事有什么作用? 2024-11-22